统计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收入60173.77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7.1%。中央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113.77亿元,主要是车辆购置税超收,按照专款专用的规定相应增加公路建设支出。中央财政支出68509.39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471.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9.1%,主要是执行中压减补助地方的零散项目,将部分原列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基建投资、用车辆购置税安排的支出,调整用于增加铁路投资等。
草案提出,2014年,受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放缓、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要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有利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研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草案提出,2014年中央财政预计收入64380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7%;中央财政预计支出74880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9.3%(扣除预备费后增长8.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25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