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路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路建协字〔2011〕0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公路工程工法的开发及应用,促进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公路工程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详见附件1)进行推荐和申报;
2、工法申报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企业必须依据办法规定,认真编写公路工程工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工法;
3、申报的工法不得与已公布的公路工程工法在内容上重复。为避免重复,申报前建议先订购《公路工程工法汇编》(2008年)、《公路工程工法汇编》(2009年)和《公路工程工法汇编》(2010年),作为编写参考和学习用书;
4、每项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对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存在争议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申报的工法必须是已批准为企业级的工法,其关键性技术(应经省级科技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鉴定,或委托授权机构审定,中央企业可以对本单位所属企业工法进行鉴定)应属于全国公路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申报的工法须经专业技术情报部门进行查新,并提供相应的科技查新报告。
7、所申报的工法原则上已经过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实践应用,对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效果良好,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环保、节能效益)。
二、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申报的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公路工程工法编写指南》(见附件3)组织编写。所有的书面申报材料严格依据办法规定的要求组织,将《公路工程工法申报表》(见附件2)、工法编写内容和其他材料依序统一采用A4纸打印,软皮纸胶装成册,一式4册,电子版文件一份。
三、材料报送
工法的书面和电子版材料请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协会,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时请各单位填写《2011年度公路工程工法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盖章,将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一起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庆,QQ号:106248415
电话:010-65293927,传真:010-6529396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18号楼(原交通部幼儿园)
邮 编:100011
附件:
1、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2、公路工程工法申报表
3、公路工程工法编写指南
4、公路工程工法编号说明
5、2011年度公路工程工法申报汇总表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抄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