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中路建协字〔2010〕055号
各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厅公路字[2010]119号)(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根据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我协会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公路施工企业的用户开通的管理工作,为此,我协会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去年底交通运输部连续发布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的两个文件,深刻领会和贯彻执行两个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理解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建设体系的意义,两个文件的出台将对目前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在投标行为和企业履约行为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从业单位动态信息和信用情况,将对信用好的企业在投标和中标数量、资审、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等方面提供优惠,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多的企业将实行重点监管,限制其市场行为甚至屏蔽其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名单使其无法参与投标,直至清除公路建设市场,以此建立诚信激励和市场淘汰机制,确立市场诚信度,树立从业单位履约诚信意识,切实营造出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
2、为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发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于2010年6月10日正式运行,《通知》要求各单位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首批信息的录入工作,此后系统将自动锁定施工企业已录入信息,施工企业将不能自行删除或修改,只能增加人员信息。但截至目前,仅有少数单位申请了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账户,而符合填报要求的761家施工企业,绝大多数没有申请录入,请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抓紧申请录入工作。
3、我协会负责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及路面、路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交通工程不分等级资质施工企业的用户账号开通工作,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本单位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以便与我协会建立联系渠道,并认真填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户账号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协会即可获得本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户账号。
4、联系人:吴永
电话:010-65293961
传真:010-65293962
附件一:《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附件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户账号申领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报:部公路局
抄送:各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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