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协会近期组织专家对2015年度公路工程工法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应详细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申报单位对公示的信息(单位名称、工法完成人及工法名称等)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协会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函告。本次评审通过的工法,需要修改及合并的,请与协会联系修改完善。
三、工法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以任何方式办理集中宣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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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度公路工程工法评审意见汇总表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