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5年至2006年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主要信用信息的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07]109号 日期:2007年05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为加快构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部根据各地上报的相关资料,汇总整理了《2005年至2006年全国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主要信用信息》(附后,供查询检索的电子版在交通部网站www.moc.gov.cn下载),内容主要包括: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通报批评和表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各级法院、检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请你们结合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需要,加大信用信息应用力度,充分体现“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政策导向。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从业单位,要对其承建的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长期守信单位,要在招投标、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鼓励措施,让诚实守信单位获得应有的尊重和诚信效益。 对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发布,是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部正在开展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各地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相关信用信息将永久保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6〕683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二00七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公路 建设 信息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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