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建协〔2013〕105 号
关于发布《公路建设行业
诚信百佳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和引导公路施工企业诚信经营,做好诚信百佳企业评选工作,我会制定了《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佳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现发布实施。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打造企业良好形象,共同促进公路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
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佳企业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规和要求,激励和引导公路建设行业施工企业诚信经营,自觉规范市场行为,加强企业行业自律,提高诚实守信的经营意识,促进公路建设市场规范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和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佳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诚实守信经营,连续2年获得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全国综合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的公路施工企业。
第三条 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佳企业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四条 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佳企业评选标准:
(一)参评企业为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或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三)已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连续两年参与全国信用评价;
(四)连续两年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为AA或A级;
(五)连续两年全国信用评价得分平均分值90分(含)以上;
(六)连续两年在六个及以上省份参与评价。
(七)对仅不满足第(六)条评选标准,但信用较好的大型施工企业可适当给予鼓励。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五条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依据交通运输部每年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进行诚信百佳企业的评选工作。
第六条 评选程序:
(一)按照评选标准对参与全国综合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初步遴选,形成初步评选名单;
(二)公示评选结果;
(三)发布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佳施工企业名单。
第四章 宣传表彰
第七条 对获评诚信百佳的施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中国交通报等行业媒体上公布表彰,向获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将不定期组织企业诚信建设经验交流活动,促进行业交流,提高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市场行为,推动公路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质监局,各省交通运输厅。
综合部 2013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