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交通企业,部属各单位: 为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作用和积极贡献,激发全行业职工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事业的信心和动力,根据《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开放3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18号)精神,部拟于12月份在部机关大楼举办交通运输改革开放30周年成就图片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以改革开放30年来交通运输发展历程和建设成果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图片: (一)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 (二)农村公路; (三)港口航道; (四)海事监管; (五)救助打捞; (六)道路运输; (七)水路运输; (八)交通科技创新; (九)对外交流合作; (十)桥梁建设; (十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重大典型、企业文化) (十二)船舶检验。 二、有关要求 参展图片要能够代表交通运输发展的历史和成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图片尺寸不小于30cm、分辨率大于300dpi,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图片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于8月30日前将有关电子文件光盘报部文明办。 联系人:王艳,010-65292615(FAX)、010-65292614 电子邮箱:jtbwmb@sina.com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体改法规司法制与文明建设处(1007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二OO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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