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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规与清欠工作结合机制的创新构建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2011-2015)》(国资发法规【201185号)的有关精神,中国铁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这即是适应国家法制化进程的迫切需要,也是做优做强中国铁建,实现中国铁建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提出了法律合规与清欠工作结合的机制,经过几年的运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创新机制的主要内容

面对工程项目的亏损,清欠工作的停滞,诉讼案件的频发的实际,公司果断提出“除险创效”的目标,及时搭建法律合规与清欠工作结合机制,按照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的整体部署,依照公司制定的目标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一)组织框架的搭建

    公司法律合规、清收工作组织分三级框架结构,逐级对上负责:一级是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法律合规、国有资产清收事务工作,对总会计师负责;二级是法律合规部与国有资产清收部,各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法律顾问(由各分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对企业总法律顾问负责;三级是各项目设立法律联络员,纳入法律事务组织体系当中,对机关法律合规部负责。

    公司配备了总法律顾问,各分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分公司总法律顾问,各项目财务主管兼任法律联络员,吸收新学员,人员配备齐全,同时加强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目前,公司机关的法律事务人员均已考取了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证书,将法律合规部分为法律合规部和国有资产清收部,明确了部室职责和人员分工,明晰了法律清收工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

   (二)执行体系的构建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分诉讼业务、非诉业务、债权清收债务偿还业务三大板块,涉及内容较多,必须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方能形成有效的执行体系。通过两年的努力,目前公司法律合规、国有资产清收工作执行体系基本构建完成。

    公司先后下发《关于对下合同审查、规范使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清欠事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对清欠、偿付外欠款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债权清收、债务偿还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编辑了《法律事务手册》,明确了法律事务部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审查的流程及审查时间等,同时普及了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程序;编辑了《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用以指导今后的清欠事务及合同风险防范工作;制定了《涉法合同要素一览表》,由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编制。一览表要求所有签订合同如未经报审,财务不建档,同时不对外支付款项。同时强力推行法律简报制度,简报既成为业务交流的平台,也成为工作展示的窗口,更成为监督的利器。

    二、创新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1、严格执行诉讼案件上报制度。基层单位务必在发案后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法律合规部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2、严格执行诉讼案情分析制度。公司诉讼业务处理实现程序化,收案后专人负责程序处理;程序处理完毕后由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部部长指定专人承办案件;承办人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进行案情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上传或上会,在法律合规部群中或部室案件分析会上集体发表意见确定诉讼策略。

    3、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跟踪制度。随卷一起流转的还有诉讼案件跟踪一览表,表中对案件基本情况要做出说明,并由承办人填写处理意见,然后报总法律顾问后,根据案情重大情况逐级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此表在诉讼全部处理完毕后随卷封存。

    4、严格执行诉讼案件小结制度。案件终了后,由案件专办人员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小结,一并随卷封存,以便今后借鉴,经典案列可入选法律事务简报,能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有序开展非诉讼业务

    1、坚持四项审核。即合同审核、授权委托书、规章制度、公司重大决策的审核。合同审核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合同签订前审查,第二部分是合同大检查,针对全公司外欠款合同深入项目,确保审核合同率,做到了对全公司合同全面掌控,并对高风险合同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2、坚持普法教育。在对施工中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施工一线去。近年来分期在公司机关对财务、物资设备、计划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到项目、分公司处理诉讼业务、法律援助的机会,召集片区人员进行法律普法教育。几十场的大型普法,若干场的法律培训,提高了全员的法律意识,实现了公司普法之初定的口号:“普法的目的不是让每个人都精通法律,而是让每个人都有法律意识。”

公司于2011年初组建了法律事务交流群,当前群成员近200余人。公司邀请了长春铁路法院、成都铁路法院、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领导及地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加入群中,为广大职工解决法律问题提出了权威的意见,也为法律事务部在具体承办案件纠纷中,提供法律援助意见和指导。该群的组建,提升了法律合规部在公司及职工中的影响,为进一步开展法律工作提供了群众基础。

    3、坚持法企共建。在公司内部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与当地法院互动关系。请法官从审判及第三方的角度对我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及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近两年的工作中与多家法院建立了互动,为企业在公平的法制环境中发展垫定了基础。

    4、坚持重大项目法律援助。为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书面的咨询意见书,规避了合同带给我们的风险,为下一步施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5、坚持项目合同风险评估。针对重、难点项目,临近完工的项目进行合同、诉讼风险评估,阶段性对公司合同情况进行大检查工作。对重、难点项目,临近完工的项目与公司审计部配合进行风险评估,结合项目的经营情况,对照项目对下欠款的余额表,对评估中发现的合同、诉讼风险,指导项目部予以规避。项目合同风险评估工作,把四项审核中的合同审核向更深更广的方向推进。

   (三)强化债务清收与优化

    公司制订了分片包干制度、定期跟踪制度、打调结合制度来进行债务清收清欠工作。分片包干制度,即根据已完工项目分布情况,按区域划分为山东片、武汉片、云南片、长春片等区域,每区域由专人负责清收清欠。定期跟踪制度,即制作《债权清收情况跟踪一览表》,以表格的方式体现重点项目清收的基本情况,既便于领导掌握清欠动态,也便于具体承办人不在位时,其他人员能跟进。打调结合制度,即法律手段与清欠手段结合的制度,针对欠款时间长,业主还款能力弱,政府融资瘫痪的项目欠款,敢于使用法律武器,在常规清欠基础上,以法律诉讼为手段为企业减轻债负。

    公司制订了逐级谈判、分期付款、债权转让、债务优化、末次付款终结风险等制度对公司已完项目的债务进行优化,做到在债务处理方面有礼有节,既合理控制了债务规模,也有效地控制了债务风险。

    三、创新机制的效果

   (一)公司上下契约、风险意识明显提高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得到了加强。工程项目遇到有法律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想到法律合规部。有的通过QQ群、电话联系。有的项目遇到疑似问题,项目经理亲自带领项目有关人员,携带资料到机关法律合规部确认是否有风险。应该说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都把法律管理问题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法律事务工作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也体现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控源头、走下去的效果初步显现

    公司通过合同审查、风险评估、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强了与基层、项目的联系。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法律风险,而不只是事后处理项目发生的纠纷。公司各级在实际工作中都看到了构建法律合规与清欠工作结合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不断完善与健全此项机制,以更好地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 徐国兵  卢宏志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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