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自200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司委托陕西省交通厅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函送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征求意见稿登录部网站www.moc.gov.cn“政务公告”栏下载),提出意见,并于6月13日前反馈给公路司。联系人:王恒斌,联系电话:010-65292738,传真:65292766,电子邮箱:wanghb@moc.gov.cn。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路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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