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湖南:外省到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登记备案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来源:    

  3月19日,记者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我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的监管,营造开放、竞争、公开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外省来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登记备案。  

    据了解,一段时间,一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后履约意识淡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让资质和资质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严重扰乱了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文件规定,凡要进入我省范围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我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并签订入湘施工《诚信承诺书》。对于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摇号确定投标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后摇号当日,省外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到场签字确认。对在诚信情况年度考核通报中不合格,公路工程信用评价为D级或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水运工程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其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及公布信息予以注销,并责成其认真整改后方可重新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手续。

2011-03-21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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