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造成河南省潢川县农村公路质量问题的有关施工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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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2005年,在河南省潢川县农村公路建设中,河南省国通路桥实业有限公司承建了C002至经坊寺和X013至三星村项目,河南省万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G312至黄堰村项目,息县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了G312至新建村项目。
经查,上述3家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意识淡薄,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有的项目在温度不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有的项目在雨后路基未干的情况下铺设路面,且未按规定程序报验,并无视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导致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上述四个项目在通车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即出现了大面积的坑槽、面层松散和麻面等病害,个别路段已基本断行,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出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潢川县监察局、交通局已依法追究了潢川县伞陂镇、传流店乡、县乡公路管理所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当地司法机关正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请河南省交通厅对相关项目进行认真整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并计入其信用档案。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鉴于河南省国通路桥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万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息县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农村公路建设中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为严肃法纪,杜绝“豆腐渣”工程,经研究,部对上述三家公司给予全国通报批评。希望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以此为鉴,站在做好“三个服务”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公路建设的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及时查处存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切实把“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办成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公路 质量 施工 企业 通报